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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托運常用空運名詞之二

成都航空托運的常用空運名詞有哪些呢
到岸價格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age)
指“成本、保險和運費”,即C&F外加賣方為貨物購買損失和損毀的保險。賣方必須與保險商簽訂合同并支付保費。
收貨人 (Consignee)
其名字列明于航空貨運單上,接收由承運人所運送的貨物之人。
交運貨物 (Consignment)
由承運人在某一時間及地點接收托運人一件或多件的貨物,并以單一的航空貨運單承運至某一目的地的。
發貨人 (Consignor)
等同于托運人。
集運貨物 (Consolidated Consignment)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拼成的一批貨物,每位托運人都與集運代理人簽訂了空運合同。
集運代理人 (Consolidator)
將貨物集合成集運貨物的人或機構。
COSAC (Community Systems for Air Cargo)
“高識”計算機系統的縮寫。是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的信息及中央物流管理計算機系統
海關 (Customs)
負責征收進出口關稅、查禁走私和麻醉品交易及濫用的政府機構(在香港稱香港海關)
海關代碼 (Customs Code)
由香港海關(C&ED)為一批貨物加注的代碼,以表明清關結果或要求貨站經營者/收貨人采取何種清關行動。
清關 (Customs Clearance)
在原產地、過境和在目的地時為貨物運輸或提取貨所必須完成的海關手續。
危險貨物 (Dangerous Goods)
危險貨物是指在空運時可能對健康、安全或財產造成重大威脅的物品或物質。
運輸申報價值 (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
由托運人向承運人申報的貨物價值,目的是要決定運費或設定承運人對損失、損害或延誤所承擔責任的限制。
海關申報價值 (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
適用于,為核定關稅金額而向海關申報的貨物價值。
墊付款 (Disbursements)
由承運人向代理人或其它承運人支付,然后由最終承運人向收貨人收取的費用。這些費用通常是為支付代理人或其它承運人因運輸貨物而付出的運費和雜費而收取的。
EDIFACT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for Administration, Commerce and Transportation)
是“管理、商業和運輸電子資料交換”的縮寫。EDIFACT是用于電子資料交換的訊息句法的國際標準。
禁運 (Embargo)
指承運人在一定期限內拒絕在任何航線或其中的部分航線上或接受轉機的來往于任何地區或地點承運人任何商品、任何類型或等級的貨物。
ETA/ETD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 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預計到港/離港時間的縮寫。
出口許可證 (Export License)
準許持證人(托運人)向特定目的地出口指定商品的政府許可文件。
FIATA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Associations de Transitaires et Assimilées)
FIATA 被許可人——被許可在香港發出FIATA文件[作為托運人和運輸代理人收貨證明(FCR)的FIATA 提單(FBL)] [FIATA Bill of Lading (FBL) "as Carrier" &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FCR)] 的成員。受貨運代理責任保險的保障(最低責任限額:US$250,000)。
離岸價格FOB (Free on Boa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