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托運代理公司作為貨主和航空公司之間的紐帶和橋梁,可以是貨主的代理,代替貨主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或提取貨物的手續,此時即是我們通常所指的貨代。也可以是航空公司的銷售代理,代替航空公司接收貨物,填制并出具航空公司的貨運單,此時即是航空公司的貨運銷售代理。
航空貨運代理人目前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指取得中國航空運輸協會CATA所頒發的“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資格認可證書”,接受航空運輸企業委托,依照雙方簽訂的委托銷售代理合同,在委托的業務范圍內以自己名義從事貨物運輸銷售代理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分為一類、二類運輸銷售代理。另一種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國際貨代企業),所有的貨代企業均應向國家商務部或商務部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我們通常所說的貨代即指商務部備案的國際貨代,從某種意義上講是航空公司的貨主,主要從事集中托運和分撥代理的工作。貨代企業只有取得了中國航協的銷售代理資格認可后,才可成為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本書所述航空貨運代理人特指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